商标局:商标国际异议网上申请系统即将上线

发布日期:2026-08-24 11:32:04  来源 : 32.CN知协    作者 :商标局    浏览量 :0
商标局 32.CN知协 发布日期:2026-08-24 11:32:04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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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《关于商标国际异议网上申请系统上线的公告》。


公告指出,为提高商标国际异议申请便利化水平,更好地服务申请人,自2026年5月8日起,商标国际异议网上申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。 




商标国际异议网上申请系统使用说明 


一、业务范围 


商标代理机构或国内异议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 局商标网上申请服务系统,在“商标国际申请-国际异议” 栏目下办理商标国际异议申请业务。

通过国际异议网申系统,可办理国际异议申请的提交及撤回,领取异议材料副本进行答辩及答辩管理,提交补正, 提交补充证据,变更国际异议代理,缴费及接收相关电子文书通知等。

二、国际异议材料副本领取方式 


对电子方式提交的商标国际异议申请进行答辩,受委托 代理机构应当通过网申系统提交“异议材料副本领取申请”, 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受委托代理 机构发送下载码及下载地址,通过下载码可在线下载案件材 料,也可选择指定网申用户进行绑定。 


变更答辩代理人的,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变更代理申请后,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变更后代理机构发送下载码及下载地址。 


三、填写要求和电子证据要求 


商标国际异议网上申请填写要求,在填写页面和填写项目上提供了详细填写要求和填写示例。

通过网申系统提交商标国际异议电子证据材料,应当符合有关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要求。如需要提供涉密证据材料的,商标国际异议申请须通过纸件方式提交。 


四、电子申请与纸件材料不得混同提交 


同一当事人在同一项商标国际异议申请中,不得同时提交电子及及纸质材料。 


异议方通过网申系统提交商标国际异议申请的,该申请相关业务均应通过网申系统办理,答辩方应进行网上答辩。异议方提交纸质件商标国际异议申请的,该申请相关业务材料均须以纸件形式提交,答辩方须提交纸件答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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